(一)申請預支資金
1、制定緊急報告。物業管理單位和列支范圍內3名業主、或物業管理單位和業主委員會,根據電梯故障嚴重影響電梯正常使用的緊急情況,共同制定電梯故障申請使用維修資金緊急報告。
2、公示緊急報告。物業管理單位將緊急報告在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顯著位置,進行告知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在公示期內,相關業主對緊急報告有異議的,制定緊急報告的制定人負責解釋。
3、申請預支資金。在緊急報告公示期的同時,物業管理單位持以下材料向管理機構申請預支資金。
(1)申請使用維修資金緊急報告;
(2)緊急報告公示影像材料;
(3)預支工程款發票;
(4)施工合同(維修資金使用金額小的,不用提供)。
(二)撥付預支資金
1、審核申請材料。管理機構審核申請材料,抽查參與制定緊急報告的業主核實情況。
2、劃轉預支資金。審核通過后,管理機構將維修工程預算金額50%的費用劃轉至維修單位。
(三)撥付結算資金
1、組織竣工驗收。維修工程竣工后,物業管理單位和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單位和3名業主共同參與工程竣工,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公示驗收報告。物業管理單位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在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3、申請結算資金。公示期滿,物業管理單位主持下列材料向管理機構申請維修費用的余額: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含公示影像材料);
(2)維修費用分攤明細表;
(3)結算工程款發票;
(4)工程審價報告。(單項維修工程費用超過1萬元、一次性使用維修資金總額超過1萬5千元的項目必須提供)
4、劃轉結算資金。
(1)管理機構抽查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業主核實情況,或到電梯故障現場核實情況。
(2)審核通過后,管理機構將維修費用的余額劃轉至維修單位。